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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省的租约续签。

固定租期结束后会发生什么、您有权继续留住、续约时的涨租规则,以及房东想让您搬走时该怎么办。

默认情况:自动按月续租

在安省,当您的固定租期结束(通常是 12 个月),租约其实并没有真的"结束"。在默认情况下,租约会按相同条件自动转为按月续租。您不需要签任何新文件,也不需要房东的同意。

这是加拿大对租客最重要的保护之一。很多租客并不知道这一点,结果不必要地签了新租约或者搬走了。

您有权继续留住

房东无权强迫您签新的固定期限租约。如果他们施压(说"您要么续约要么搬走"),那是不对的。您完全可以继续按月付租,无限期住下去。

房东也不能仅仅因为固定租期结束就终止您的租赁。要终止租赁,房东必须有法定理由 — 见下方。

续约时的租金规则
  • 租金 每 12 个月最多只能涨一次
  • 受租金管制的房屋,涨幅不能超过年度指导线。(参见租金管制指南)
  • 任何涨租必须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,使用 LTB 的 N1 表格。
  • 如果房东提出一份租金更高的新固定期限租约,您可以拒绝,按现行租金继续按月住(后续仍需遵守 N1 的涨租规则)。
房东想让您搬走怎么办

房东只能基于特定的法定理由终止您的租赁,并使用 LTB 指定的通知表格:

  • N4 — 拖欠租金
  • N5 — 损坏房屋、扰乱他人,或超员居住
  • N12 — 房东、买家或近亲属自用(需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补偿)
  • N13 — 拆除、大修或改建(需支付三个月租金的补偿,或给予优先承租权)
如果您收到上述任一通知:不要马上搬走。这只是通知,不是法庭命令。在任何驱逐发生之前,您都有权在 LTB 进行听证。

您想自己搬走怎么办

  • 使用 N9 表格,提前 60 天书面通知
  • 终止日期必须是 某个租期月的最后一天(例如 30 日或 31 日)。
  • 对于固定期限租约,最早的终止日期是固定租期结束之后的第一天。
  • 您也可以与房东达成共同协议提前终止(使用 N11 表格),或者通过转租 / 分租(需房东合理同意)结束。

续约遇到棘手情况了?

如果您收到了 N9、N12 或 N13,或者不确定该怎么回应房东 — 我们一起谈一下。这类问题我每周都在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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